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第三十一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培育知名品牌。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