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中小企业依法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不得限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进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经营。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