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地方性法规,适用本条例。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3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