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

中小企业实现上市融资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