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养老机构可以成立或者加入相关行业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养老机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制定或者参与制定行业技术和服务标准,为养老机构提供信息、培训和咨询服务,协助建立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和养老机构第三方评估机制,调解养老机构运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维护入住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