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社区戒毒康复条例/第三章 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第十五条有效作出责令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或者社区康复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送达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时通知执行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