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相关旅游经营活动标准化管理。

鼓励旅游行业协会、旅游企业承担或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