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引导与产业发展第二十条有效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办主题酒店、汽车旅馆、青年旅舍、客栈民宿等住宿接待设施,经营汽车自驾营地、房车基地、露营基地等基础服务设施,开发具有特色的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