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供应安全第十九条已修改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粮食应急安排和调度。对因执行粮食应急安排和调度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6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