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