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机场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