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六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依法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