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推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农场、养殖小区(场)和无规定动植物疫病区的建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