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水及其设施的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对农业生产排水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