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六章 劳动人事管理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开发区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