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保护第十五条已修改凡需进入自然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考察、参观、拍摄影视片、登山等活动的,须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得入内。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规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并交纳保护管理费。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