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第五章 种子质量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林木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