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生产、使用林木良种实行补贴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林木良种补贴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并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对良种生产者和使用者予以补贴。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