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第二章 保障措施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