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中医条例/第五章 农村中医第二十五条有效乡、镇卫生院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医人员和必需的医疗设备、器械,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村卫生所(室)的乡村医生应当掌握一定的中医基本知识和处理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诊疗技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