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