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软件企业承接软件外包业务,开拓国际软件外包市场。

承接软件外包业务的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