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预报预警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接到重大或者突发灾害性天气气候警报信息后,应当即时插播或者增播。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