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章 疫苗接种第八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传染病流行情况,公布第一类疫苗的种类;可以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疫苗接种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