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传染病流行情况,公布第一类疫苗的种类;可以根据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接种第二类疫苗的建议。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疫苗接种相关信息。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