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第十六条有效非煤矿山的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