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六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第四十三条已废止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公开失业保险办事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失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