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章 失业保险费征缴第十二条已废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连续记载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情况,并负责其安全完整的保存。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