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成立事故抢险抢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等。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向社会公布,并设专岗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