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在自然景观适宜、生态系统完整、生态特征显著、历史和文化价值独特、便于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建立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