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农业新技术可通过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技术转让等形式推广应用。通过技术承包、技术转让等形式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技术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