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已废止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职工由其所在单位主管,个体从业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待业人员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主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