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