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社会科学普及组织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