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或者其他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社会科学普及与应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科学普及专项基金,或者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进行捐赠。向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提供捐赠的,依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