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有效省社科联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指导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