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资格的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机构和价格鉴证人员名册。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