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