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条例/第三章 价格鉴证程序第二十六条已废止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涉案财产价格鉴证结论书,经办案机关(机构)依法确认后,作为认定涉案财产价格的依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5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