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