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