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