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测绘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从事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或者航空遥感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测绘成果,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