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测绘条例/第四章 界线测绘与其他测绘第十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地籍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地籍测绘规划,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