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企业事业组织罚款三万元以上的,对个人罚款一千五百元以上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