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合同内容第二十条有效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二)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三)工资调整幅度及办法;(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加班加点、病假、休假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六)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件单价的确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