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文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规文本。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6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