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乱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十七条
回到全文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