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国家机关提供政务公开信息和政务共享信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