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国家机关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信息技术在机关办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