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信息化专项规划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按照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